中新网浙江新闻1月28日电(汪恩民 郭其钰)近年来关于各中小学校的空气质量和防控问题一直是公众热议和政府关注的话题。在浙江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民革浙江省委会常委、国家一级演员徐宁提出当前中小学校园室内空气质量的检测和安全监管问题,她建议制定中小学室内空气质量管理指导性文件,建立中小学室内空气质量监督体系。
近年来,随着工业的发展,各种化工产品通过建筑装饰进行入室内,导致室内污染物日渐增多,空气质量受到严重影响。“一个人每天约有80%以上的时间都是在室内度度过,而中小学作为人口密度较大的地方,空气质量更是不可忽视。”徐宁告诉记者,但目前的管理方式主要是靠教育部门和学校自行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并进行自我整改和管理。
具体而言,她介绍目前与中小学室内空气质量相关的检测标准不统一,不同标准的检测条件和检测方法也不完全相同,这导致有些学校委托检测时选择不同的标准检测得出不同的结果,检测标准公布时又会使家长误解。
“同时当前标准仅对一些物理和化学指标进行了规定,未能全面有效的对中小学室内空气质量进行系统管理。”徐宁说,因此很多情况下,会出现学校和家长投诉新的教室虽然检测结果合格,但是进去就能闻到难闻的味道。
而在第三方监管方面,目前也未将学校列入公共场所空气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徐宁介绍,目前我国关于室内空气质量的法律文件主要针对医院、宾馆、商场等经营性场所,并未将学校包含在内。一些地区性法规只对具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室内环境进行管理,而学校很少安装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因此也不在管理范围内。
以杭州为例,新建学校会在开学前自行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室内空气质量的检测,但徐宁指出:“一方面第三方检测机构一般为商业机构,家长和公众对其公信力有质疑。另一方面学校在更换家具、换季等情况下也少有监督检查。”
对此,徐宁建议建立一个政府监管体系,由第三方进行监督抽查,并完善处罚措施,她认为让学校主动承担起相应责任是解决中小学室内空气质量问题的关键。
因此,她建议由环保部门制定中小学室内空气质量管理指导性文件,为教育部门和学校提供免费技术支持,并对广大家长和社会大众进行宣教。“该文件应对中小学室内空气环境日常维护作出指导,确保空气质量长期维持,并指导学校建立日常采购清单和采购管理体系,确保采购环保无毒的材料。”徐宁解释。
此外,她也建议卫生部门建立中小学室内空气质量监督体系,统一检测标准,建立监督检验细则,由环保部门委托第三方进行定期监督抽检,并明确学校作为责任主体,承担整改,行政处罚等责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