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浙江新闻12月6日电(郭其钰)“分成10万多我们是承认的,但是没有收到其它更多分成款了……”法庭上,三名被告人试图用事先串供好的说辞,合力掩盖实施巨额诈骗的犯罪事实。然而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人亮出的一份包含海量数据和精准分析的取证报告,击破了被告人的串供谎言。
2016年12月,一个名为“中浙添财宝”虚假交易微平台悄然出现。平台内的走势图与国际盘并不接轨,平台公司与下级会员单位通过设置滑点功能,操控倍率幅度,人为导致被害人账户亏损,并共同对被害人亏损的资金进行分配。2017年4-6月,江某、胡某、郑某等人作为平台公司负责人何某的下属代理商,哄骗客户下单,恶意造成被害人资金损失,通过分成的方式将被害人财物占为己有,共造成被害人损失123万余元,分得赃款94万余元。
何某被抓获后,江某等人立马销毁了各自电脑、手机里的相关信息,并设计好了一套“天衣无缝”的说辞:“我们就说不知道平台是假的,一起说只收到10多万分成款,就像上一个平台一样,抓不到我们的证据……”
“何某提过大部分业务来自一个叫江某的人的公司,大部分赃款也都分成给了江某等人,那么江某等人极有可能也参与了犯罪,何某的手机里应该有关于江某的重要信息。”该案承办检察官分析了何某的供述后判断,并进一步通过电子技术从何某手机里多达20万条的微信记录中恢复提取了9万多条相关记录。
由于提取和恢复出来的数据量巨大,很难在短暂时间内获取完整的有用信息。检察技术人员遂通过“智能画像”对数据中的特定删除信息、社交、位置、资金等敏感信息进行二次挖掘,筛选出了嫌疑人被删除的聊天记录、高频联系人、资金往来情况等多项高阶数据,形成了直观的数据取证报告,为找到关键证据提供了重要支撑。
检察官通过取证报告中的手机号码、短信、部分转账记录等信息,结合其它相关线索,锁定了江某等人的具体身份信息,据此发出追诉函,公安机关顺藤摸瓜很快抓获了江某等人。
近日,被追诉的3名被告人一审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其中江某和胡某被处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郑某被处有期徒刑六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