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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岭:垃圾分类让城市更文明

2020-11-13 16:10:56  
垃圾分类培训会 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供图垃圾分类培训会 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供图

  中新网浙江新闻11月13日电(范宇斌 徐帆 胡芳芳)近日,浙江省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太平中队执法人员在对万寿路进行巡查时,发现该路段某银行营业大厅内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执法人员当场拍照取证后要求银行负责人进行整改,并对其下发调查讯问通知书。

  根据《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的,由该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可以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太平中队将对其进行立案,拟给予处罚款人民币5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据悉,今年以来,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太平中队共立案查处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11起,主要涉及餐馆、酒店、企事业单位等。其中,餐馆、酒店存在问题相对较为突出,主要存在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等问题。

  为了让更多人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这场“拉风”活动中来,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太平中队对小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业、诊所等一批问题高发且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开展垃圾分类指导工作;创新“处罚+教育”相结合模式,要求当事人转发关于垃圾分类知识的朋友圈并集赞;组织开展了新天地商圈以及小型餐饮业商户垃圾分类培训会议,邀请讲师对垃圾分类意义、垃圾正确投放等进行讲解,并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对沿街商铺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讲活动。

  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太平中队呼吁该市社会单位及市民,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部分,请自觉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按指引正确分类、准确投放生活垃圾,杜绝乱投乱放,提倡绿色消费和垃圾减量化,用实际行动践行垃圾分类“新时尚”。(完)

[编辑:马牧青] 来源:中新网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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