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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大代表徐育斐:加快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2021-01-29 21:04:48  

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蔡荣章 摄

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蔡荣章 摄

  中新网浙江新闻1月29日电 (汪恩民 江杨烨)1月29日,在浙江省两会上,浙江省人大代表,民建浙江省委会副主委、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育斐提出,基于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立法的必要性和良好基础,建议将制定《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下称:《条例》)列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尽快开展立法调研工作,为浙江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新冠肺炎疫情是对国家治理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的重大考验。此前,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再次强调,要积极推进突发公共卫生等重要领域立法。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政府部门要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徐育斐认为,通过立法,可以固化浙江在疫情防控成功经验,推动补齐短板弱项,实现制度完善向治理效能提升的转化。

  徐育斐表示,目前,浙江在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工作上,存在着应急物资储备机制不健全、部门职责不清晰、防控制度机制不完善、疾控机构服务能力不高、应急救治能力较弱等问题。

  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是具有可行性的。徐育斐介绍,北京、上海均已发布并实施该项条例。此外,浙江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方面有基础,有经验。

  面对世所罕见的新冠肺炎疫情,全体浙江人守望相助、众志成城,夺取了“战疫情、促发展”的阶段性重大成果,于严峻疫情之下交出了抗疫的高分答卷,可谓有经验。

  2020年12月1日,浙江省政府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制定出台《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明确了防控工作原则及政府部门和基层防控职责,可谓有基础。只是,在徐育斐看来,该办法的法律位阶仍显不足。

  针对《条例》的制定,徐育斐提出,相关部门要做好对《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的承接和提升,对其实施效果进行全面评价,为《条例》的制定奠定坚实的基础。

  徐育斐对此次疫情防控中总结了经验。她发现,社区对于疫情的监测预警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她认为,《条例》有必要将社区医院和社区服务纳入到重大疫情监测和预警体系中,确保社区成为疫情防控的前沿阵地,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在报告制度上,应转变“层层上报”“逐级审批”式的报告机制报告流程。徐育斐建议,报告制度应由串连改为串连、并连结合,实现“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的目的。

  在应急处置环节,要把危害降到最低。徐育斐强调,《条例》要明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级别和可以采取的应对措施;相关部门要系统梳理、固化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应对的成功经验,在《条例》中明确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等四方主体的具体责任。

  此外,《条例》应对特别事项作出规定。包括:规范养老机构等特殊场所的应对措施;规范志愿服务和物资捐赠工作;完善“应急联动机制”等。

  徐育斐还提到,《条例》要设定问责,体现法治刚性和硬度;要系统考虑相关法律制度,处理好原则性和适度灵活性的关系,确保其规范严密、衔接有序、协调统一。(完)

[编辑:胡婉颖] 来源:中新网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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