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法院一景。 卢文静供图中新网浙江新闻3月11日电(记者 李典)法院被执行人无力一次性偿还全部款项,只得分期偿还,但每月往返法院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却十分不便……近日,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人民法院打造“关于被执行人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新模式”,试图破解这一执行难题。
周某是余姚市人民法院一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因生意失败拖欠借款被起诉至法院,案件最终进入执行程序。因无力一次性偿还全部款项,经申请人同意,周某以每月工资分期偿还。法院冻结周某的工资账户,每月从该账户中扣划执行款。
为了维持日常生活,余姚市人民法院为周某每月预留最低生活保障金,由周某定期到法院办理支取手续。但每月往返法院对周某来说十分不便。
如今,通过当地上线的被执行人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平台,周某无需每个月到法院办理手续、支取生活保障金,随时可前往银行提取预留钱款。
当前,余姚市人民法院近40%的执行案件涉及工资、退休金等款项的执行。在传统模式下,法院需要定期冻结、扣划,并进行分配。被执行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法院分配一次,当事人领取一次,不仅增加法院与银行的工作环节,也让当事人颇为不便。
余姚市人民法院以强制执行与善意执行相结合,从着力解决“当事人一件事”出发,与银行机构合作打造被执行人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平台。被执行人在银行账户冻结状态下,每月可自行提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法院无须再办理解封、划扣、发放等手续。
余姚市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项目是该法院创新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生动实践,为深入推动司法领域“当事人一件事”提供了样本。(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