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 湖州市市场监管局供图中新网浙江新闻7月12日电(记者 胡亦心)日前,浙江省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在湖州德清县召开《网络实物商品销售管理规范》(以下称《规范》)(DB3305/T191—2021)市级推荐性地方标准发布会,并进行相关解读。
《规范》从进一步优化区域内网络经营主体建档亮标的合法性、网络交易的合规性、网络广告用语的规范性、网上明码标价的可行性、网络售货退货承诺的兑现性以及商品质量的安全性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以标准形式固化,从而督促网络经营者主动履行义务,依法合规经营,不断引领区域内网络经济、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护航网络经济
近年来,湖州市网络经济发展迅速,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市场消费环境整体良好,对于扩大网络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前,湖州市市场监管系统着力在平台应用、网络治理、监管监测、技术支撑等全链条上持续发力,大力开展“引导+督促”“监测+报告”“巡查+防控”等举措,强化网络市场监管,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助推网络经济、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发布会上,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顾吉生对该《规范》进行了详细解读。顾吉生表示,随着网络经济的迅速兴起,线上新型业态的不断创新,数字技术驱动下的线上新型消费,能更高效地匹配供需双方,促进消费回补、潜力释放,起到助推经济、稳定就业等多重作用。
据悉,《规范》是湖州辖内多家企业在网络销售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湖州市网络经济发展实际和区域特点制定的,对经营者网络销售过程中的售前、售中、售后提出了规范性的要求,体现出较强的可借鉴性、可推广性和可持续性。
并坚持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将主体规范与行为规范、商品质量规范相结合,确定标准框架及主要技术内容,设定网络实物商品销售管理的关键要素,切实推动各要素在网络经济监管领域中的相互融合,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治、政企协同、消费监督“四位一体”的新机制。
呈现“三大亮点”
《规范》呈现从“碎片”到“融合”、“源头”到“末端”、“管控”到“共治”“三大亮点”。
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的总体思路,围绕市场监管领域网络商品销售管理,丰富了经营信息管理(自然人、组织)、网络商品管理(质量管理、计量管理、价格管理、广告管理、商标管理)、销售行为管理(商品信息、公平竞争、售后服务)等管理内容,构建线上线下全覆盖、全业务领域齐抓共管的市场监管新格局,实现了从“碎片”到“融合”。
此外,《规范》还结合湖州市实际,建立经营信息公开化、经营商品品质化、销售行为规范化、售后服务一体化、网络监管机制化的管理规范,在售前、售中、售后全链条上持续发力,加强网络经营主体建档、亮照、亮标、亮证工作,推进网络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建设,促进湖州市网络经济集聚化、品牌化、规范化发展。
针对电商行业特点,《规范》引导特色产业电商企业积极参与行业性自律自治,推动网络销售经营者规范管理,提高供给侧质量,推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监督管理信息共享,从而营造安全放心诚信的网络消费环境,扩大民众网络消费需求,增强网络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顾吉生表示,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浙江省数字化改革迭代升级的关键之年。湖州市市场监管系统将紧紧抓住数字化改革这一着力点,以《网络实物商品销售管理规范》市级地方标准为引领,全力推进数字化改革,努力在制度创新、模式创新、监管创新等方面深度融合,形成改革合力,树立典型样板,形成示范效应,共享改革成果,以数字引领助推平台经济、网络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