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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法治保护 杭州西湖检察牵手7部门守护“少年的你”

2021-07-16 20:22:27  
西子姐姐检察官上法治课。西湖检察院 供图

西子姐姐检察官上法治课。西湖检察院 供图

  中新网浙江新闻7月16日电(郭其钰 许疏影)“小朋友们,放暑假了,玩网络游戏吗?如果有人告诉你,只要你给他钱,他就带你游戏升级,你会给他钱吗?”日前,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西子姐姐检察官以“暑期网络安全”为主题,在西湖区“西子姐姐检察官儿童保护之家”为孩子们上了一堂法治课。

  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防范未成年人受到伤害,西湖检察院联合该区教育局、司法局等7家部门签署《西湖区儿童主任法治保护工作机制》(下称《机制》),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的保护。

  为突出法治保护原则,《机制》充分利用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的优势,助力儿童主任更好地开展未成年人法治保护相关工作。具体而言,西湖检察院将通过检察官送法上门、实案实训等形式增强儿童主任的法治意识、法治能力,为儿童主任提供法治支持。

  同时,西子姐姐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在西湖区儿童之家挂牌“西子姐姐检察官儿童保护之家”,开展儿童之家法治保护系列项目。

  如西子姐姐检察官将联合该辖区儿童之家创设“广播剧-普法短视频-互动体验教学”于一体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模式,通过精彩的案例情景演绎、法治沙龙、法律人角色体验等,为孩子们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活动。

  此外,为守护留守儿童身心健康,《机制》细化落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被委托照护人前科劣迹查询规定。明确由儿童主任向被委托人所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了解被委托人是否有吸毒、酗酒、赌博等恶习,是否曾拒不履行或者长期怠于履行监护、照护职责,是否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被委托人的情形。

  此外,《机制》明确儿童主任通过信息反馈,由民政部门向公安机关查询被委托人是否曾实施性侵害、虐待、遗弃、拐卖、暴力伤害、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如存在不得被委托情形,儿童主任应第一时间向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进行告知和沟通,要求及时更换被委托人并对更换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此外,当公安机关查询发现被委托人因存在上述违法犯罪行为等原因可能对未成年人造成侵害时,应当立即通知民政部门对未成年人进行临时监护,并向检察机关报备。检察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对未成年人开展综合司法保护工作,从而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监督机制落实落细。

  据悉,《机制》还细化了强制报告、司法救助、社会力量帮扶等内容,旨在合力为“少年的你”撑起司法保护伞。

  “有检察机关等部门的加入,对于提升儿童主任的法治水平,提升儿童保护工作的法治化进程,会有很强的促进作用,相信儿童保护工作能做得更好。”西湖区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说。(完)

[编辑:郑晓维] 来源:中新网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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