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 • 浙江 • 正文

小车高速路口变道 被追尾仍要“负全责”

2021-08-11 17:13:16  
事故视频截图。  杭州交警四大队 供图事故视频截图。 杭州交警四大队 供图

  中新网浙江新闻8月11日电(郭其钰 李娜 张东)日前,在S14杭长宜高速长兴方向32 K+750M附近发生两车追尾事件。一辆小轿车在第一行车道行驶时因即将错过高速出口,突然减速强行向右侧第二车道变道,结果与后方正常行驶的半挂车发生碰撞,导致半挂车刹车时冒出大量浓烟。两车不同程度受损,车上3名乘客均无大碍。

  8月10日8时37分许,杭州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接到报警后,民警臧晓东迅速到达现场。其在现场发现,一辆半挂车停在第二车道,因碰撞停在硬路肩内的小轿车车身右前部分受损严重,车窗玻璃碎了一地。在对现场进行取证后,民警立即指挥货车停靠硬路肩,迅速撤离现场并恢复通行。

涉事小轿车。  杭州交警四大队 供图涉事小轿车。 杭州交警四大队 供图

  调查过程中,小轿车驾驶员郑某只是讲述了自己驾驶车辆减速的情况,对自己违法变道的行为闭口不谈甚至不承认。随后民警调取事发路段监控,最终确定事故是由于小轿车错过高速出口违规减速变道引起的,并发现郑某存在穿拖鞋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据郑某陈述,他在开过匝道口之后才发现走错了路,因为着急下高速,于是向右变道,当时虽然看到了后面的大货车,却错误估算了两车之间的距离,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

  民警依法认定小轿车驾驶员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对其违反标线指示实线变道的违法行为罚款200元记3分,同时对穿拖鞋驾车(驾车时有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违法行为做出罚款200元记2分的处罚。(完)

[编辑:王晶琦] 来源:中新网浙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