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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理论 | 李占国:建设“全域数字法院” 打造数字时代“未来法院”新图景
2022-05-27 15:35:59   来源:中新网浙江

  “一个优良的司法制度应当帮助人们解决他们的现实问题。”随着人们生产生活的日益数字化、网络化、智慧化,公众对司法活动在线化、一体化、协同化、智能化提出了更高要求。近年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积极回应数字时代法治需求,全面推进“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智慧法院”建设,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世界领先的互联网司法新路。

李占国在数字经济法治论坛作主旨发言。浙江高院 供图李占国在数字经济法治论坛作主旨发言。浙江高院 供图

  浙江法院认真落实最高法院部署,在网络司法拍卖、庭审记录改革、网上多元解纷等方面作了大量探索。特别是2017年8月设立全球首家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实现“网上纠纷网上解”,开创互联网司法新模式;2017年10月推出“移动微法院”,实现“指尖诉讼、掌上办案”,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大显身手,创造性解决“面对面”诉讼带来的人员集聚风险难题,实现立案“不打烊”、审案“走云端”、执行“网上见”。在这些探索基础上,我们按照“平台+智能”顶层设计,巩固提升“杭州互联网法院”“移动微法院”创新成果,变“盆景”为“风景”,全力打造“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内网外网共享协同、有线无线互联互通”的“全域数字法院”。主要分三步来推进:

  第一步,平台化整合,实现多跨协同的“一网通办”。主要是建设上下贯通、横向联通的一体化办案办公平台,打通法院所有服务事项、所有办事流程、所有办案要素的数据通道。2018年以来,浙江法院整合了原来的84个业务系统,建成统一的“浙江法院一体化办案办公平台”,全省106家法院、1.5万名干警在同一平台上办案办公,为立案、缴费、举证质证、庭审、合议等150余个业务场景提供系统服务和强大支撑。

  目前,浙江法院这一步已经完成。依托一体化平台,内部唤醒沉睡的司法数据资源,为审判权力运行的智能化、静默化管理奠定基础;外部与公安、检察等单位实现跨部门的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构建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的工作模式。浙江法院以不动产司法拍卖“一件事”改革为突破点,办案系统横向对接自然资源、税务等20余个单位的业务系统,纵向贯通省、市、县、乡、村5个层级,实现不动产拍卖过户“一窗办理、一次办结”,司法拍卖用时缩短40%以上,平均办证用时由20天缩短至2天,最短1小时。

  第二步,无纸化应用,实现全流程的“在线办案”。主要是依托一体化平台,在立案、审理、执行、归档等环节全面推行无纸化,形成全流程无纸化办案机制。需要说明的是,无纸化是面向法院内部的办案办公方式转型,并不是强制当事人必须进行线上诉讼;法院向群众提供的是线下诉讼之外的“增量”服务,做到降成本不降质量、提效率不减权利。

  目前,浙江法院这一步基本完成,无纸化办案率达99%,办案效率提升14.1%。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流行以来,浙江法院网上立案127.5万件、网上开庭3.4万次、网上调解150.2万件;特别是首创异步审理模式,打破传统诉讼模式下的时空限制,当事人可以不同时、不同地、不同步参与诉讼活动,有效解决“时间差”“异地难”带来的诉讼不便,让司法为民温度直抵人心、司法公正速度加快到达。

  第三步,智能化赋能,实现全方位的“智慧司法”。在实现平台化、无纸化的基础上,采用“算法+数据”的方法推动人工智能与司法活动深度融合,努力为当事人增效、为法官减负、为审判管理赋能。我们以金融借款纠纷为主攻方向,成功研发AI法官助理“小智”,能够智能分析案卷材料、实时归纳争议焦点、同步制作裁判文书,为法官裁判提供智力支持。已审结金融案件3237件,平均审理时间缩短56.4%。我们探索建设“数字法院大脑”,使每个地区、每个法院、每个部门、每个法官的办案情况、业绩情况都能够数字化呈现,实现“一屏看全省、一网管全程”。目前,我们正处在无纸化走向智能化的关键阶段,作了一些探索,但需要不断深化改革、勇闯“无人区”。

  在平台化、无纸化、智能化三阶段基本完成后,未来的“全域数字法院”将展现出以下图景:

  ——全生命周期的司法平台,所有审判执行活动全流程、全方位转到这个平台上办理,对内为法官提供一体化的办案办公服务,对外提供统一的在线诉讼服务通道,当事人只需“进一扇门”就可以办理区域内所有法院的所有诉讼业务。

  ——全时空在线的司法服务,依托一体化平台,为群众诉讼、法官办案提供全时空、泛在化的司法服务,法官不用被纸质卷宗束缚,当事人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参与诉讼活动。未来的法院不再是固定的场所,而是无处不在的在线服务。

  ——全流程智能的司法模式,法律人工智能在“应用—沉淀—再应用—再沉淀”的螺旋式上升中无限拓展,为法官办案提供更有力的智能支持。当然,司法更多的是一门艺术而不是科学,电脑可以辅助法官办案,但不能取代法官。

  ——全方位的司法制度变革,随着“全域数字法院”的深入发展,建构在工业时代现实“物理空间”基础上的传统司法制度面临重构,现有司法人员职责、定位也需要重新界定分配。同时,“全域数字法院”汇聚的案件信息成为反映社会动态的重要数据资源,有可能推动法律对社会的调整,由事后救济和修复转向事前规训和塑造。

  世界正在被数字重新定义,数字社会已是日常,未来已来。浙江法院将不断推动数字时代的法院现代化建设,实现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完)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占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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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孙妮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