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02日 星期四
中新理论 | 贾宇:以数字检察实战实效全力打造示范区当好排头兵
2022-06-13 13:18:37   来源:中新网浙江

  2022年4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提出“以数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论述。4月26日,浙江省委召开全省数字化改革推进会强调,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纵深推进数字化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围绕浙江数字化改革重点任务,浙江省委强调“稳步推进法治监督体系建设,深化法律监督模式改革,迭代完善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系统,推动‘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法律监督模式变革”。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宇 供图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宇 供图

  4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支持和服务保障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下称最高检《意见》),强调“从浙江看全国,以浙江促全国”,提出了“努力把浙江打造成在全国具有引领性的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当好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共同富裕的排头兵”的新期望新要求,这是对浙江检察工作的肯定激励和信任重托。

  浙江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使命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化改革的重要论述,对标最高检和省委对浙江检察工作的更高期望和要求,化肯定为动力、化激励为鞭策,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分秒必争的行动,进一步加压加力、提质提速,着力推进数字检察取得更大实战实效。

  坚决扛起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推进数字检察工作的使命担当

  当前,浙江正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数字化改革为强大动力,着力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共同富裕示范区重大改革、数字化改革一体融合,加快形成实战实效新能力。在此背景下,浙江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化改革的重要论述为根本指引,紧扣最高检、浙江省委部署要求,坚决扛起“从浙江看全国,以浙江促全国”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推进数字检察工作的使命感、荣誉感、紧迫感。

  坚定改革目标,以数字检察为打造示范区、当好排头兵提供核心动力。浙江省委将数字化改革作为全省全面深化改革的总抓手,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核心动力。同样,数字检察是浙江检察机关打造示范区、当好排头兵的核心动力,是迈向检察工作现代化的“船”和“桥”。这是一项系统重塑法律监督模式的重大检察改革,被列入浙江“牵一发动全身重大改革项目”。最高检《意见》将“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以数字化赋能法律监督”作为重点任务单列一项,明确要求“锚定以数字化改革全面撬动法律监督的目标,深入实践‘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数字检察之路,加快推进‘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法律监督模式重塑变革”。在新形势下,深入实践数字检察、推进法律监督模式变革,不仅是浙江检察机关深化改革创新、做好示范引领的总抓手,更是贯彻落实最高检、浙江省委战略部署的重大政治责任、政治任务。

  紧盯工作重心,持续巩固深化实战实效向好态势。2022年以来,浙江检察机关紧扣最高检“检察大数据战略”和浙江省委数字化改革“全面贯通、集成突破、集中展示”的攻坚目标,持续提升实战实效的能力和水平。目前,已确定17个浙江全省数字专项监督,并出台专项行动方案,不断强化浙江全省层面的纵横协同、全面贯通。各地积极投入数字检察实战,在“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上创建数字模型达2500余个,其中经测试和检验,投入实战的办案模型有480余个,向“四大检察”各个领域延伸,涌现出不少好模型、好场景。不少检察官已树立起大数据法律监督意识,解析个案、运用平台、构建模型的活跃度和能力水平不断提升。数字检察实战实效态势良好、渐入佳境。

  坚持问题导向,清醒认识存在的困难和不足。总体上,浙江数字检察实战实效的广度、深度、力度都还存在一些不足。广度上,各地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还比较突出,优质典型的数字检察监督案例还不丰富。深度上,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不够,尤其是在突破执法司法领域深层次问题上,有实质性进展的不多,实战办案成效还不够彰显。力度上,各地抓落实、抓进度的气势很足,但在攻坚克难、动真碰硬的思路举措上还有欠缺,在谋划突破深层次问题上还不够集中力量。因此,要时刻保持忧患意识,清醒看到数字检察虽然实战态势不断向好,但困难依然不少、挑战依然艰巨。

  加快改革攻坚突破,掀起数字检察实战实效更大攻势

  浙江省委要求全省数字化改革把工作重心转到改革突破、实战实效上,勇闯“深水区”、啃下“硬骨头”。同样,当前数字检察实战实效的重中之重,就是要针对突出问题和困难,持续攻坚、重点突破,全面提升“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实战实效水平,深入推进“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法律监督模式变革。

  更加有力突破执法司法领域重点问题。在2021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党中央提出“紧盯消除法律监督薄弱环节不放过”的要求,强调“用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这个利器,有效预防司法腐败案、防止冤错案、减少瑕疵案”。对照党中央的期望要求,数字检察也要更加聚焦执法司法领域重点问题,在消除法律监督薄弱环节上展现更大作为。当前,不少地方的数字检察工作更多关注行政领域的公共利益、社会治理等层面,这当然很重要,也需要持续提升质效,不断彰显作为。但是,与监督纠正此类问题相比,深挖执法司法领域深层次问题的难度更大、情况更复杂,这恰恰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点所在,是展现“以数字化改革全面撬动法律监督”的攻坚任务。数字检察一定要把实现法律监督高质效作为根本出发点,要着眼法律监督高质效,以发现和监督纠正深层次问题为导向,依托数字赋能全方位地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

  更加强化数字检察“穿透式”打击。浙江省委强调,全面推进数字化改革,就是要提高发现问题穿透力,形成问题整改合力。通过数字检察,实现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的跨越,就是“提高发现问题穿透力”的生动体现。实践中,不能把视线仅停留在数字检察发现的表面问题上,不能“就案办案”。除了要重视深入挖掘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还要重视强化系统观念,注重综合集成,以数字检察发现的问题为基点,进一步延“线”拓“面”,形成更强的“穿透式”打击能力。比如,通过数字检察发现“空壳公司”问题后,除了督促市场监管部门吊销“空壳公司”营业执照,还要顺着“空壳公司”的线索,进一步延伸摸排相关联的电信网络诈骗、虚开发票、洗钱、非法集资、注册“空壳公司”转卖牟利等犯罪线索,从而形成全链条打击、全方位惩治。如此“顺藤摸瓜”、穿透打击,才能进一步提升大数据法律监督效能,激发数字化改革对检察工作的撬动作用。

  更加注重监督问题的有效根治。当前,围绕大数据法律监督发现的类案问题,各地积极制发检察建议,加强督促、协同有关部门完善机制、堵塞漏洞。但是,要回过头再看看,这些问题的解决究竟有没有实质性推进?系统治理的成效究竟有没有显现、目标有没有达成?实践中,还是存在不少检察建议发了、制度机制也建了,但是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治的情形。这反映出检察履职过程中跟踪问效工作的不足,把发了建议、建了机制,就等同于促进了系统治理,把治理这“后半篇文章”只做成了“一半”。同时,也存在检察建议本身质量不高的问题,内容针对性不强,缺乏可操作性。制发检察建议、推进完善机制是促进治理的具体举措,只有把监督问题真正解决到位了,才算完成数字检察“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闭环。在通过数字检察更加深入发现治理重点难点问题的情形下,既要精准开出“处方”,更要持续跟踪“疗效”,切实推动整改,促进长效常治。

  更加增强“一把手”的斗争精神、斗争本领。数字检察是“一把手”工程,是对“一把手”能力本领的重大考验。进入实战实效新阶段,“一把手”的作用发挥更加重要。特别是在深挖执法司法领域深层次问题的过程中,更需要“一把手”有斗争精神、斗争智慧、斗争本领。数字检察实战要聚焦法律监督职责、防止“避难就易”,首先就要检察长敢于闯“深水区”、啃“硬骨头”,在遇到压力、阻力时,不断沟通协调、借助力量、攻坚克难。因此,在数字检察实战中,检察长一定要“挂帅”办案,持续攻坚、重点突破。越到难时,“一把手”越要带头迎难而上、承压突破。

  深化拓展实战成果,全方位做好改革示范引领

  对标打造示范区、当好排头兵的目标要求,浙江检察机关不仅要深化自身改革创新,同时也要担好“以浙江促全国”的使命责任,强化改革经验的总结提炼,注重数字检察成果的全方位打造,努力为全国检察机关提供一套成熟、完备的有益经验,充分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强化制度体系建设。浙江检察机关持续深化数字检察办案体制机制建设,积极打造数字办案单元,形成了一批制度成果。制度体系建设的关键,是要在组织架构、方式流程、作战方法上适应改革需求,激活内生动力,促进实战实效。机制不仅要建起来,更要“在运行中完善、在办案中检验”。

  强化理论和话语体系建设。不断强化经验提炼和理论提升,在“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中,推动数字检察走深走实。浙江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总结、提炼数字检察实践成果,深化理论体系建设。同时,将浙江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主题定为“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质效”,要求各地围绕数字化改革系统重塑法律监督模式这一重要课题,深入思考、积极研究。要注重用好专家力量,深化“检校合作”,一同增进数字检察理论研究,结出高质量理论成果。要紧密结合实践,对数字检察的新提法新概念加以提炼固化,形成检察数字化改革话语体系,这对于凝聚思想共识、锚定改革方向、校准工作跑道具有重要意义。

  强化评价体系建设。数字检察是牵引重构法律监督质效评价体系的核心举措,同时,数字检察本身也存在实战实效的评价问题。浙江省检察院制定下发《数字检察示范院评选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对示范院评选要求、条件、程序作了规定。示范院的标准,就是数字检察实战实效的检验标准。各地要对照《办法》,检验自身、抓出成效。同时,围绕数字检察实战实效强化督查督导,以督促行,以督提质,推动解决说而不行、行而不实、实而不紧等问题。

  强化实训体系建设。一线干警是数字检察实战的主力军,要把各地各条线的一线干警发动好、培养好、实训好,以实训倒逼能力提升,以能力提升激发实战效能。“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上数字建模数量的大幅提升,就是实战实训成果的重要体现。但是,也要看到存在小切口建模不够、精准核查监督不突出、线索成案率不高等问题。所以,要持续深化实战实训,让不会建模的会建模、会建模的建“好模”,不断提升数据碰撞的精准度、线索核查的有效性。把数字检察人才队伍打造好了,才是深入推进检察数字化改革攻坚突破的最大保证。

  对标“从浙江看全国,以浙江促全国”的光荣使命,浙江检察机关唯有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才能不负使命、不负重托。浙江检察机关将坚持以实战实效为导向,突出改革破题、系统重塑,深入推进“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法律监督模式变革,为打造示范区、当好排头兵提供核心动力,为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完)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检察官,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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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孙妮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