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02日 星期四
钱塘观澜 | 钟瑞友:完善企业合规需抓实“六个关键点”
2022-07-18 15:26:04   来源:中新网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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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瑞友:完善企业合规需抓实“六个关键点”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当前,世纪疫情冲击下,百年变局加速演进,企业发展遭遇到更多的实际困难。在此时代背景下,加快完善企业合规改革,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是检察机关践行依法能动履职要求、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关键一招,也是检察机关积极主动回应社会需求、服务保障共同富裕的应然选择。

 浙江省金华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钟瑞友 金华检察提供 浙江省金华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钟瑞友 金华检察提供

  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指出,要“以检察履职助力构建有中国特色的企业合规制度”。浙江省金华市商贸经济发达,市场主体总量位居全省第二,具有极强的企业合规现实需求和实践前景。金华市检察机关科学把握“稳”与“进”的辩证法,先行先试,稳步推进,2020年9月,在全国率先推出《企业合规流程及文书指引》,为企业合规工作提供“闭环式”实操指引。制定《关于推进企业合规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会同市工商联、财政局等24家单位会签《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管评估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永康、东阳、浦江等地跟进出台细化举措,有效建构了企业合规的“金华样本”。

  不容回避的是,在企业合规的实践探索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挖掘“案源”不深,在侦查阶段,通过提前介入或沟通以尽早发现案源的情况较少。二是案件“类型”不多,涉案罪名集中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串通招投标等。三是适用“主体”不广,多集中在小微企业,对大中型、跨国型企业的适用较少。四是综合“考量”不够,企业合规案件上报审批时,由于受理时间较短,对量刑情节的了解不够深入,同时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亦了解不够全面。五是机制“配套”不足,合规审查、合规监管、合规评价等亟需建立一套既能普遍适用又符合个案特色的标准体系。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为有效应对企业合规面临的现实问题,应深化“能动司法检察”,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以改革思维、创新理念、务实举措,重点抓实“六个关键点”,不断推进企业合规工作行稳致远。

  第一,加强统筹协调,抓实“一体发展”之关键。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组织谋划和责任传导起“牵头抓总”作用。对内,整合区域力量强“内功”。跳出“企业合规是经济犯罪检察部门工作”的惯性思维,建立涉案企业合规“一本账”,检察长带头办理企业合规案件。金华市检察院在各区县创新设立检察涉企案件治理办公室,形成强大履职内力。对外,突出联动协作借“外力”。要胸怀“国之大者”,主动融入地方工作大局,及时将企业合规工作向党委政府汇报沟通,在职能部门的协同下开展工作,不搞相互分割、各自为政,并注重引入专家学者力量,共同参与涉案企业合规工作的设计与推进,实现司法和行政在制度、政策、手段上的有机融合。

  第二,拓展合规案源,抓实“精品办案”之关键。遵从于“拓案源-精办案-护企业”的逻辑进路。一是拓展案源。毋宁涉案企业规模如何,只要其认罪认罚、能够正常生产经营、承诺建议或者完善企业合规制度、具备启动第三方机制的基本条件并自愿适用的,均可开展合规。二是精品办案。树立精品化办案意识,将每个企业合规案件作为精品案件、典型案例来办理,真正做到“办理一起案件、辅助一些企业、规范一个行业”。三是特色护企。在合规形式上,要遵从实际、因企而异,在“范式合规”之外,可创新《企业合规风险意见书》形式开展“简式合规”,以及针对行业性、普遍性违规风险点以检察建议、检察专报形式开展“类案合规”,助企重新焕发生机。

  第三,坚持从严把关,抓实“高效监督”之关键。一方面,加强合规案件启动前审核。重点加强内部、层级审核把关,确保案件层报审批前,充分理清基本犯罪事实、涉案当事人所起所用、是否具备从重或从轻的量刑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开展合规的意愿和能力、第三方监管组织及考察期限的设置、是否有不适合开展合规的案外因素等要点。另一方面,优化第三方监管评估机制。发挥第三方监管在评估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中的基础作用,检察机关对第三方专业人员名单予以审核,确保监督评估的专业性;加强对合规计划、第三方评估结论的审查把关,落实巡回检查、第三方组织组成人员回避、涉案企业合法权益保障等制度性要求,避免出现“虚假整改”“合规腐败”。

  第四,推进诉源治理,抓实“司法康复”之关键。要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充分运用不批捕、不起诉等案件处理权能、羁押必要性审查以及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等职能,为企业合规治理提供精准有效的检察助力。要发挥合规听证功用,合规考察期满,及时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涉案企业、第三方监管组织代表、听证员等共同参与,研判企业是否达到合规要求,最大化释放司法善意。要能动做深“司法康复”。用好检察“工具箱”,就案件“背后”的问题,提出行业治理或社会治理意见。如东阳市检察院立足办理的串通投标系列案,牵头住建等部门出台《建筑施工企业投标合规指南》,推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的行业治理。

  第五,构建合规生态,抓实“多维融合”之关键。一方面,理论与实践共融。在企业合规办案实践基础上,加强合规理论课题研究,推动办案成果向理论成果、制度成果转化,并结合区域之间的“同”与“异”,探索更多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形成企业合规工作样板。另一方面,肌体与部分共融。企业合规是一个“大肌体”,需讲求规范性、完整性、体系性,建立“刑事合规、行政合规、主动合规”三位一体的合规工作体系。而对于合规中企业面临的实际境况,要分类施策,避免“一刀切”。如针对面临市场禁入等严重行政处罚的企业,检察机关可以适当方式向行政机关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帮助企业避免因丧失经营资格而重新陷入经营困境。

  第六,聚焦数字化改革,抓实“数字赋能”之关键。深刻践行检察大数据战略,依托数字化改革手段,向科技要生产力,为企业合规增添动能。就此而言,金华市检察院探索研发“企业合规一件事”多跨应用场景,打造企业合规应用平台,建立涉企案件数据研判中心、企业合规案件流转中心、法律服务中心和社会治理中心,将企业行政监管数据、日常生产经营数据、第三方监管数据等导入平台,构建涉案企业合规事项“数据池”,集成提供涉企法律服务,实现企业合规案件的线上闭环流传和全流程重塑,让企业享受“司法红利”,汲取数字检察的智慧力量。

  (作者:浙江省金华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钟瑞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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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晶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