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浙江新闻5月26日电(胡丰盛)“原本以为要等满3个月才能修复,没想到新政策这么快就帮我们解了燃眉之急,企业又能顺利参加招投标了!”近日,浙江温州某房地产评估公司负责人对当地执法部门的主动服务连连称赞。
随着《信用修复管理办法》于2026年4月1日正式施行,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迅速响应,对失信信息实施“轻微、一般、严重”分类处置,对符合修复条件的轻微失信行为主动帮助企业完成信用修复,让政策红利精准直达市场主体。
2026年1月23日,温州某房地产评估公司因出具评估报告时违反《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相关信息按原规定予以公示。按照旧有信用管理规则,该处罚信息最短修复期为3个月。《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施行后,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重新认定该企业的失信行为属于“轻微”范畴。依据新政策,此类信息无需等待3个月期满,符合修复条件即可不予公示。这一制度创新,为企业节省了宝贵的时间成本。
新规落地后,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一时间梳理符合修复条件的市场主体名单,主动对接相关企业。执法人员通过电话沟通,详细解读《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及配套政策,告知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针对部分企业对“信用中国”平台操作不熟悉的情况,该局安排专人提供“一对一”全程指导,从账号注册、信息填报到材料上传,协助企业完成申请。企业提交申请后,执法部门启动快速审批机制,对整改证明、义务履行凭证等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真实合规,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审批程序。
在精准服务下,该房地产评估公司的信用修复申请顺利通过,相关失信信息及时从公示平台撤下,企业得以轻装上阵,重回市场竞争正轨。据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统计,《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已主动将6000余个符合条件的轻微失信市场主体的处罚信用信息修改为不予公示状态,撤下信用公示平台,用法治力量护航营商环境优化。
下一步,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深入落实信用修复相关政策,加大宣传力度,优化服务流程,为更多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信用修复服务,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为地方经济发展注入更多“诚信动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