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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浙江省分行落地全国首批科技创新债券 实现“三类主体”全覆盖
2025-05-17 03:07:32   来源:中新网浙江

  中新网浙江新闻5月16日电(奚金燕 龚杭)日前,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支持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股权投资机构三类主体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打造债券市场“科技板”。

工行浙江省分行以实际行动助力债券市场“科技板”和多层次债券市场建设。工行省分行供图

  工行浙江省分行以实际行动助力债券市场“科技板”和多层次债券市场建设。工行省分行供图

  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工行浙江省分行”)高度重视、高效响应,在监管机构和总行的指导下,充分发挥投融资服务专业优势,加强科技创新债券政策宣导和主动推介,积极引导企业通过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满足科技领域投融资需求,并于近日率先落地首批科技创新债券,成为浙江省内债券市场“科技板”三类主体首批发行全覆盖的惟一金融机构。

  5月8日,全国银行间市场披露的首批科技创新债券项目中,浙江省有1家金融机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家科技型企业(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及1家股权投资机构(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工行浙江省分行独家主承销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科技创新债券4.6亿元,牵头主承销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创新债券50亿元,联席主承销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债券20亿元,并联动工银集团子公司成功参与投资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创新债券,率先实现了浙江省内首批三类主体科技创新债券项目的全面覆盖。

  在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上,科技型企业可将资金灵活用于科技创新领域的研发投入、项目建设、并购重组等关键环节;股权投资机构可通过基金出资、股权投资等形式,将募集资金投向高新技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金融机构则可通过贷款、债券、基金投资等多种途径,专项支持科技创新领域业务。

  此次,工行浙江省分行支持首批科技创新债券范围广泛,持续提升了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主体融资便利性,降低融资成本,为高新技术创新引来“源头活水”,并引导具有丰富投资经验的股权投资机构发行长期限的科技创新债券,积极培育“耐心资本”“长期资本”,带动更多资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进一步拓宽科技创新企业融资渠道,从而激发科技产业的创新动力和市场活力。

  下一步,工行浙江省分行将继续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全力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在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上发挥国有大行的主力军作用,以领军银行姿态持续提升金融支持科技领域的服务能力,助力债券市场“科技板”和多层次债券市场建设,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贡献工行力量。(完)

[编辑:孙妮亚]